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桌球項目
一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12月15日 (六)
二、比賽地點: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體育館
三、報名:以個人名義報名,每校報名人數不得超過3位。
四、比賽規則:採最新國際桌球規則。(唯膠水規則因無法測定,不適用於本賽事)
五、比賽制度:
1.初賽採分組循環制,各組取前二名晉級複賽。
2.複賽採單淘汰制。
3.每場採五戰三勝制,每局採11分制,比分10:10之後,先領先對手2分者為勝。一方獲得三局勝利時,比賽即結束,並以此時比分登錄。
4.初賽計分比較方式:
(1)依勝場數多寡為依據,多者為勝。
(2)若遇勝場數相同時,依兩人對戰成績為依據,勝者為勝。
(3)若遇三人以上勝場數相同時,則以勝局數除以負局數為勝率,勝率高者勝;再相同時則以得分除以失分為勝率,勝率高者勝;再相同時由大會舉行公開抽籤決定。
六、注意事項
1.初賽分組循環應按照大會排定賽程依序比賽,前場比賽結束後5分鐘內未能出賽,經大會唱名三次未到者,視同棄賽,已賽部分不記入結算,往後賽程亦不得參賽。
2.複賽依排定時程比賽,遲到5分鐘後經大會唱名三次未到者,視同棄賽,判對手獲勝。如有雙棲球員應提前申報大會,並於前場比賽結束後10分鐘內進行比賽。(羽球雙棲球員則為交通車到校10分鐘內進行比賽)
七、比賽用球:
Nittaku 三星比賽球(白色)
八、獎勵:
取名次最高前二名頒發獎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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